关于转发“申报
2012
年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的通 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基础研究工作的整体安排,科技部今年将继续组织实施
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重点支持主要支持地方有区域优势与特色的基础研究。去年底,前期研究专项立项支持了一批由省部共建实验室申报课题整合的项目,这批项目执行期为
3年,已于今年启动实施。下一步,前期研究专项将征集非省部共建实验室申报的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支持方向
1.农产品高产、优质、高效及食品安全的基础研究。
2.常规能源高效开发、清洁利用与新能源相关研究。
3.光电子器件与信息处理相关基础研究。
4.资源多样性与生态环境演变调控重大问题。
5.地方多发疾病的致病机制及干预的基础研究。
6.材料制备科学基础。
二、申报要求
1.符合重要支持方向,研究目标明确、集中、针对性强。
2.研究思路清晰,有创新思想,研究路线和方案可行。
3.研究队伍精干,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课题负责人为
1人,应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4.承担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
5.
原则上每个学院只限申报一项。
三、申报程序
1.按照重要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组织推荐申报课题,优先推荐创新性强的课题和非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组织的课题。
2.申报课题需按规定的格式(见附件)填写“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审说明
评审工作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
专家评审费用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五、受理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自愿申请),
于3月12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申报资料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处,
同时将申请资料电子版本发送至以下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前期研究专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2.2012年前期研究专项课题执行期为
2-3年,课题经费概算60万元左右。
3.申请书中不要夹带任何个人或组织对课题的评价性意见。
联系人:杨 桦,办公地点: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