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文件
机电〔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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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文件精神拟定本细则,经学院团委审议通过,现将《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委员会
推优入党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在大学生中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推优”工作),完善我院推优机制,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基本要求
“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推优”工作,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推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 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 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 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五)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管理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六)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新生第一学期满1个月)的机电学院在籍注册共青团员,拟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年龄不超过28岁。(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入团时年满14周岁,或特别优秀的入团时年满13周岁)。
(七)学习刻苦,每学年第一学期推优成绩要求以上学年绩点为准,每学年第二学期推优成绩要求以上学期学习绩点为准。上学年或上学期学习绩点排名要求在班级前50%或学习绩点在3.0以上。大一新生第一次“推优”参考军训、运动会等入校以来各方面的综合表现。
(八)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及学生组织开展的活动,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九)社区表现累积分98分及以上。
(十)每次“推优”名额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候选人超过三人的,应有20%以上差额,候选人的产生可参考综测、团员民主评议、学习情况、工作生活等综合表现。投票结果相等情况下,服务社会或他人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1年。
三、“推优”时间安排
“推优”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9-11月和3-5月进行,学院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 确保 “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四、“推优”步骤及要求
(一)“推优”前的准备工作
1、团支部严格按照“推优”对象的要求确定候选人名单,
2、调查、了解候选人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综合表现,将候选人名单在团支部公布,并提交学院团委审核;
3、提前向学院团委组织部和班主任及党建联络员通报开会时间和地点,联系邀请相关老师及工作人员参加;
(二)“推优”过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实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应到会团员数2/3以上方为有效;
2、“推优”开始前主持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介绍大会流程、规则及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对自己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以及之前的表现进行综合阐述,综合阐述应详细包括:自己思想认识(思想政治、 道德品行、 作用发挥、 执行纪律等方面,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第一课堂表现(学习情况、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第二课堂方面(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
4、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并告知本支部成员投票注意事项。
5、赞成票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者,才能列为“推优”对象,进入考察环节;
6、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 考察不唯票, 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并将“推优”情况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7、公示无异议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院团委。
8、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 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 对符合条件的, 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
9、经基层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信息应在1个月内由学院团委向基层团支部通报传达。